到我中心借阅档案需提供以下材料:
借档单位的有关证明(须注明借档人姓名、人数、政治面貌及借档理由,存档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毕业院校、毕业时间、专业)、归还档案承诺书和借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(验原件)及存档证明。
中心职能与简介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地图 | 版权声明
三门峡市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三门峡市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办 Copyright © 2020-现在 SMXGGRC.CN All Rights Reserved.
豫ICP备2024084243号 邮编:472000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